1月6日,汕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其中提到——
· 調整汕尾市公積金基準最高貸款額度,單職工基準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雙職工基準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0萬元。
· 截至2024年底,汕尾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降為74.19%,現將汕尾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和繳存余額倍數進行調整,調整后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為48萬元,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為72萬元;同時將計算可貸額度繳存余額倍數調整為16倍。(具體可見下表)
· 在汕尾市購買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 租賃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繳存人,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盧紹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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