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訊 記者獲悉,根據(jù)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要求,我市提高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2021年1月1日起實行。
據(jù)悉,2021年,我市集中供養(yǎng)孤兒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82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83元,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11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227元。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參照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yǎng)育標準。
本報記者:黃鈺然
通訊員:李福君
編輯:張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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