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消息,近日,寧波證監(jiān)局對仲先艷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公告顯示,仲先艷擔任寧波先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期間,配偶李霞短線交易公司股票。
具體來看,李霞于2024年9月18日買入10000股、交易金額15300元,2024年9月27日賣出10000股、交易金額17000元。上述買賣股票的行為間隔不足六個月,構成短線交易。
寧波證監(jiān)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guī)定。鑒于上述行為情節(jié)較為輕微,為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決定對仲先艷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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