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訊 12日,記者從梅州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金融工作局)了解到,該辦通過部門官網等新媒體平臺向廣大市民發(fā)布風險提示,提醒金融消費者理性辨別“偽私募”,切實防范“偽私募”引發(fā)非法集資風險。
近年來,一些非法企業(yè)面向社會公眾發(fā)售或代理銷售“債權”“保理”“資產管理計劃”等未經金融監(jiān)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的“理財產品”或“私募基金產品”等,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wěn)定。為增強源頭防范能力,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今年來,市處非辦積極參與“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暨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咨詢活動,向市民發(fā)放《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宣傳資料。同時,積極創(chuàng)新宣傳方式,依托梅州日報社掌上梅州APP開展“防范非法集資線上有獎知識問答”活動,吸引全省4300人參加,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這次發(fā)布風險提示,也是引導公眾自覺遠離和抵制“偽私募”,共同打擊非法集資,維護梅州金融秩序的具體舉措。
市處非辦提醒,凡是公開募集、未經基金業(yè)協(xié)會登記備案、承諾保本保息的私募基金均是“偽私募”。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同時,私募基金管理人均應當向基金業(yè)協(xié)會申請備案登記,各類私募基金產品發(fā)行募集完畢,均應當向基金業(yè)協(xié)會辦理備案手續(xù),登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官網可查看相關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基金業(yè)協(xié)會的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xù)合規(guī)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此外,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固定收益及定期支付利息等。
私募基金的資金募集應嚴格遵守合格投資者制度。只有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企業(yè)法人、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內年均收入不少于50萬元的個人,且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才可認定為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合格投資者認購私募基金時,單只私募基金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帶有“債權”“保理”“資產管理計劃”等字眼,以“理財產品”等名義對外募集資金的,不得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能向非合格投資者銷售。
“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勿因高收益的吸引而放松警惕、盲目投資,自覺抵制‘一夜暴富’‘快速致富’‘高收益無風險’‘保本保收益’等誘惑,多一份懷疑,少一份僥幸,在充分了解風險的基礎上,審慎投資,避免上當受騙。”市處非辦工作人員提醒,投資者應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若出現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涉嫌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guī)情況,應第一時間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
文末附件:關于“偽私募”非法集資陷阱風險提示函
梅州日報記者:嚴海苑
通訊員:鐘玉嬌 李玲玲
編輯:羅歡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