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了《關于調整<佛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和《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根據《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對《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佛房金管〔2024〕46 號)相關標準進行調整。其中,第二點第(五)款“屬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上浮10%?!闭{整為“屬于二孩以上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根據《關于調整<佛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刪除該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四)款“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自住住房為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低于120平方米或單套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蓖瑫r,第十六條第(三)款“屬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調整為“屬于二孩以上家庭”。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黎潔嬋
版權聲明:本文發(fā)布于目濡耳染網 內容均來源于互聯(lián)網 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