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北部地區(qū)毗鄰我國邊境,長期局勢動蕩,“犯罪洼地”效應(yīng)日趨凸顯。大量電詐集團快速興建大規(guī)模電詐園區(qū),通過高薪招聘、組織偷渡等方式大肆招募人員到詐騙園區(qū),瘋狂實施針對我國公民的電詐犯罪。
“豬仔”被反復(fù)買賣 售價三四十萬
在緬北電詐集團的眼中,被蠱惑誘騙到緬北的中國公民就是他們最重要的斂財工具,甚至在各個電詐園區(qū)之間買賣交易。
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 張昌慧:在當(dāng)?shù)厮麄儼阎袊藨蚍Q為“豬仔”,甚至說是“行走的人民幣”。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 邱鑫:我們抓獲的嫌疑人供述,原來一個中國人兩三萬,到最后賣到了一個人三四十萬,在各個園區(qū)之間交易。因為有些人不會打字,不懂電腦,就一直反復(fù)地被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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