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發(fā)布”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皇崗海關在福田口岸旅檢進境渠道查獲旅客人身綁藏走私瀕危變色龍10只、外來物種傘蜥4只、卵胎蜥屬物種1只。
圖源:“海關發(fā)布”微信公眾號
據介紹,皇崗海關關員在福田口岸旅檢大廳對進境旅客進行監(jiān)管時,發(fā)現一名旅客進入海關監(jiān)管區(qū)未向海關申報,且神情緊張、步履異常,遂對其進行攔截檢查。經進一步檢查,在該旅客腰部的兩側和后背處發(fā)現透明塑料袋共5個,在塑料袋中查獲裝有活體爬行動物的無紡布布袋13個。經清點,共查獲活體爬行動物15只。該旅客自述是受他人委托攜帶上述物品進境,并收取“帶工費”。
后經深圳海關動植物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鑒定,上述活體爬行動物中有10只為避役科物種(非殘肢變色龍),俗稱“變色龍”,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并核準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另有4只為傘蜥,屬外來物種;1只為卵胎蜥屬物種。
海關部門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外,禁止攜帶瀕危物種及其制品進出境,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外來物種,禁止攜帶活體動植物進境。違反規(guī)定的,海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陳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