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作關于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出臺意見,指導各地妥善處理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婚姻登記問題,推動處理類案2068件,移送犯罪線索118條。
“實質(zhì)解決姚某8年離不了的婚”是檢察機關推動此項工作的指導性案例。姚某與“莫某”登記結婚,次日“莫某”攜彩禮失蹤。姚某以被騙婚向公安機關報案,因證據(jù)不足未予立案;向民政局申請撤銷婚姻登記,因無脅迫情形不予受理;以莫某為被告先后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因莫某系被他人冒名、與姚某并無婚姻登記,均未獲支持;以民政局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撤銷婚姻登記,因超過起訴期限不予立案,后上訴、申訴均被駁回。其間與另一女子“成家”,領不了結婚證,生育兩子上不了戶口、無法正常就學。福建檢察機關受理監(jiān)督申請后,確認姚某遭遇騙婚,建議民政部門依法撤銷婚姻登記,并督促公安機關立案,“莫某”終落法網(wǎng)獲刑。最高檢將此案作為指導性案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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