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qū)分局屏山派出所接到群眾陳女士報警,稱其遭遇兌換外幣為由實施的詐騙,導致被騙185萬元。
據了解,陳女士經過朋友介紹,在網上認識了自稱是“境外老板”的鄭某。鄭某以資金周轉需要幫助為由,提出要將一筆美元兌換成人民幣。在收到鄭某轉來的近40萬美元到賬之后,陳女士信以為真,按照對方的指引,分3筆將185萬元的人民幣通過手機銀行轉賬至對方提供的賬戶中。本以為交易順利完成的陳女士,經朋友提醒后,卻驚奇地發(fā)現自己名下的美元賬戶可用余額竟然為零。陳女士這才如夢初醒,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急忙來到派出所報警。
接警后,番禺警方立即啟動快速聯動響應機制,開展攔截挽損工作。經過3小時緊張高效的合成作戰(zhàn),番禺警方將被騙的185萬元資金成功止付并全部追回。陳女士及家屬對番禺警方專業(yè)高效的處置再三感謝。
警方提醒:這就是最為常見的換外匯詐騙手段。通常是詐騙分子利用境外地區(qū)銀行支票結算延時的規(guī)則混淆“到賬”和“入賬”?!暗劫~”僅代表“錢到銀行”但實際“可用余額”未增加,以此使事主誤以為資金已入賬,再誘騙事主轉賬,最后將境外的這筆“假匯款”撤銷從而實施詐騙。
溫馨提醒
1.在我國,私下兌換外幣屬于違法行為,無論兌換外幣還是換取現金,務必選擇正規(guī)金融機構辦理跨境業(yè)務,確保個人資金安全。
2.詐騙分子花樣多,如遇轉賬要時刻牢記境外銀行“到賬≠入賬”“匯入≠存入”“賬面余額≠可用余額”,務必對實際可用余額進行核實。
3.如發(fā)現被騙或遇到任何疑似詐騙的情況,請保留證據,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撥打電話“96110”進行核實。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黃小殷
通訊員 徐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