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記者從廣州交警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廣州交警將對以下30個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抓拍取證點位,在原有抓拍違法行為類型的基礎上,新增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人未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短信告知違法當事人配合調查處理。
廣州交警表示,下一步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點位進行動態(tài)調整。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確保安全出行。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黃小殷
通訊員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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