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訊作為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消防通道的暢通直接關系著救援效率。記者近日走訪梅城一些小區(qū)發(fā)現,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小區(qū)停車位日益緊張,因車輛亂停亂放堵塞消防車通道的現象屢見不鮮。
現場走訪 小區(qū)消防通道變“停車位”
7月30日晚上,記者先后來到梅城正興路、富都路、康居路、鴻運路等地走訪發(fā)現,多個小區(qū)標注黃色網格線的消防通道上,都停放著私家車。
在正興路一小區(qū)門口地上標識有“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字樣,但是禁停區(qū)域仍被多臺私家車占用,只留下允許一輛小車通行的位置。富都路一小區(qū)鐵門上懸掛著“消防通道,嚴禁停放一切車輛”的牌子,但仍有兩輛車并排停放在前面的黃色網格線上,直接把消防通道堵得嚴嚴實實,萬一發(fā)生火災,通道不暢會給消防救援帶來一定難度。
“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不應該隨意停放車輛。為了貪圖一時方便停在消防通道,萬一發(fā)生意外找不到人挪車,出事了這責任誰也擔不起。”市民李先生說道。
交警部門 整治違法停車,消除安全隱患
7月3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安排警力,對轄區(qū)部分小區(qū)周邊道路開展整治堵塞消防通道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記者跟隨執(zhí)勤民警來到前一晚走訪發(fā)現問題的小區(qū),對私家車亂停亂放、占用消防通道的行為進行勸導和清理。民警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方式,針對亂停亂放的車輛,駕駛人在現場的給予口頭教育、警告,并要求立即駛離,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電話通知其盡快將車輛駛離。
交警部門將持續(xù)加大暢通“生命通道”活動的宣傳力度與執(zhí)法力度,切實增強群眾暢通“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通道不容“添堵”
消防通道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能小于4米,平時不允許其他車輛停放。占用堵塞消防車道將導致消防車無法到達火災現場,延誤滅火救援時機,更是違法行為。
7月16日,湖北省潛江市園林街道江漢大市場某門面發(fā)生火災。消防救援人員到達江漢大市場時,兩輛違停私家車擋住了去路。消防車無法正常通行,起火門面近在咫尺,消防救援人員卻無法救援。關鍵時刻,現場群眾合力抬車為消防車讓路,火災被順利撲救。兩位車主的行為耽誤了火災撲救時機,造成了嚴重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阻礙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當地公安部門依法對兩位車主行政拘留五日。(陳堅平)
記者手記
勿讓別人為自己的一時之便買單
消防通道上不能停車,這個常識大家都知道。然而有人卻為了自己的一時之便,將其占用。殊不知,這種只顧自身利益的行為,不僅是對公共安全的輕視,更是對生命的漠視。
消防安全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這需要自覺樹立安全意識,養(yǎng)成良好習慣。當看到小區(qū)門口的黃色網格線或消防通道禁停標志,應該主動駕車離開。因為今天讓的道,可能是今后遇到火災時,大家的求生機會。
圖、文/梅州日報記者:陳堅平
通訊員:張冠華
編輯:陳堅平
審核: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