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紫光集團原董事長趙偉國貪污、為親友非法牟利、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對被告人趙偉國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以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趙偉國違法所得返還被害單位。
版權聲明:本文發(fā)布于目濡耳染網 內容均來源于互聯網 如有侵權聯系刪除